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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土地使用权为甲方父母,但甲方与其父意见不和产生纠纷,致使甲方父承包给乙,甲方进行耕种,乙方进行破坏
原土地使用权为甲方父母,但甲方与其父意见不和产生纠纷,致使甲方父承包给乙,甲方进行耕种,乙方进行破坏原土地使用权为甲方父母,但甲方与其父意见不和产生纠纷,致使甲方父承包给乙,甲方进行耕种长出秧苗,乙方进行破坏,是否可以对乙方进行刑事诉讼?是否符合破坏生产经营罪?
地区:内蒙古-兴安盟 分类:经济法律-房产纠纷 提问时间:2022-06-03 08:12:06
提问者:2983315879
 
李光
李光律师
北京 朝阳区
17610832801
根据目前你说的情况,还不能构成刑事案件,仍然属于民事纠纷
回答时间:2022-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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