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案件立案,法院不予立案,也不出具不予立案裁定,此时除了跟法院“死磕”,还能怎么办?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1-29 22:21) 点击:171 |
行政诉讼案件立案,法院不予立案,也不出具不予立案裁定,很多律师都愿意跟立案庭死磕争取一下,但是大多数情况下死磕效果也不理想,此时除了跟法院“死磕”,还能怎么办?还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立案。 根据《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