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2-06-07 15:03) 点击:172 |
现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 结论,现在可以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从2021年3月1日以后也开始已经有生效判决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 在2021年3月1日之前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2〕21号) 第一百三十八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是该司法解释已经于2021年3月1日起废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21〕1号)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第一百七十五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从“不予受理”到“一般不予受理”,已经有质的突破,显示出,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留下空间,在个案中如果适合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的,就会支持,这使得支持精神损害赔偿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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